李女士在成都金堂县购买的二手房,日前被告知客厅楼板上方竟然埋有一座坟。她于2017年购得该房产,作为出租用途,但直至10月4日通过邻居得知,楼顶天台上埋着一名于2009年去世的7岁男孩的遗体,该男孩生前曾住于此。警方已将尸骨带走进行鉴定。
李女士认为,原房主在交易时隐瞒了这一信息,影响了房屋的价值与她的购房决策。她试图联系原房主以追求一定责任,但目前失联。金堂县相关部门表示,事件正在积极处理中。
律师朱雪指出,房屋顶部存在坟墓属于重大隐蔽事实,买房者如未被告知很难察觉,原房主若明知却未告知需承担责任。此外,根据《殡葬管理条例》,非公墓区域葬尸的行为未经允许,属侵权。物业公司也因未能监管公共区域而可能承担管理责任。
朱雪强调,若李女士的购房合同签订于《民法典》实施后,则可能面临最长五年的诉讼时限;若在之前,则适用的条款更为宽松。她呼吁以合理方式缅怀逝者,建坟行为损害了业主合法权益。
近年来,其他购房者也遇到类似困境,比如重庆的张先生,他在购房后发现房屋漏水严重,经历多次交涉未果,为此感到无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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